铁路系统的编制情况需要根据具体用工形式进行区分,主要分为以下两类:
一、企业编制
主体性质 自2013年铁路政企分开改革后,中国铁路系统整体划归企业化管理,由国家铁路集团控股。铁路局(如中国国家铁路集团)属于国有企业,其职工均采用企业编制。
劳动合同类型
- 多数铁路职工与铁路集团直接签订劳动合同,属于正式国企编制。
- 部分职工可能与劳务公司签订协议,这类人员属于劳务派遣工,不享受国企编制待遇。
二、其他编制类型
原铁路局时代的事业编制
改革前,铁路职工多属于铁路局下属事业单位编制,但自2013年改革后,此类编制已随机构调整而取消。
铁路施工企业编制
铁路施工企业(如中国铁建、中铁集团等)属于中央控股的国营企业,其职工与施工企业签订劳动合同,属于企业编制,但与铁路集团无直接隶属关系。
总结
铁路系统整体: 属于企业编制,但具体分为与集团直接用工(国企编制)和与劳务公司用工(劳务派遣工)两种形式。 编制差异
以上信息综合了铁路系统近年来的机构改革及用工政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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