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政系统是主管社会事务的综合性行政管理部门,其工作涵盖社会救助、社会福利、社会组织管理、基层政权建设、优抚安置、区划地名管理等多个领域,涉及公民从出生到死亡的全过程。具体职责如下:
一、社会救助与福利
社会救助 制定和实施最低生活保障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、临时救助、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政策,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。
社会福利
管理社会福利设施、福利机构,指导社区开展福利服务,推动福利事业发展。
二、社会组织管理
登记与监督
负责社会团体、基金会、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会组织的登记注册、年检及监督管理。
行业规范
制定社会组织发展规划,查处违法活动,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。
三、基层政权与社区建设
基层组织建设
组建和管理社区居民委员会、村民委员会,指导社区开展服务和管理工作。
行政区划与地名管理
负责行政区划调整、地名审核及地理信息管理工作。
四、优抚安置与慈善事业
优抚安置
实施军人优待抚恤、退役士兵安置及军人家庭服务管理。
慈善与志愿服务
推动慈善事业发展,组织慈善募捐,指导志愿服务活动。
五、婚姻登记与家庭管理
婚姻登记
办理结婚、离婚登记,管理婚姻档案。
家庭关系服务
提供家庭关系咨询、调解等延伸服务,维护家庭稳定。
六、其他职责
灾害救助: 参与自然灾害救济工作。 殡葬管理
福利彩票管理:组织福彩基金项目,宣传公益理念。
工作特点
民政工作具有 兜底性、基础性特点,直接面向群众,服务内容广泛且琐碎,工作强度较大。其性质属于 主管民间社会事务的行政部门,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稳定中发挥重要作用。
以上内容综合了民政部门的核心职能及工作范围,涵盖其主导的社会管理和服务领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