手机质保时间根据购买方式和厂商政策有所不同,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:
一、法定保修期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》第四十条规定,手机作为电子产品, 法定保修期通常为1年。在保修期内,因质量问题导致的故障可免费维修或更换,且维修次数超过3次可要求退货。
二、厂商具体保修政策
核心部件保修 一般覆盖主板、电池、屏幕、充电器等核心部件,因这些部件质量问题导致的故障可享受免费维修服务。
延保服务
部分厂商提供半年或一年的延保服务,实际保修期在基础1年基础上延长。例如:
购买后1年可享1年延保,总保修期2年;
无发票可按出厂日期延长15个月保修。
保修起始时间
以购买日期为准;
若无发票,可能按出厂日期计算(如15个月)。
三、保修范围限制
人为损坏或不当使用: 因摔落、水浸、过度充电等人为因素导致的故障,需自行承担维修费用; 非核心部件
四、维权途径
若超过保修期或厂商拒绝合理维修,消费者可通过以下方式维权:
质量检测:
向质量技术监督局申请检测,确认是否为质量问题;
法律诉讼:
依据《产品质量法》第四十条,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。
建议购买时仔细阅读保修条款,保留购机发票和保修卡,以便及时维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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